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审批、审核项目的办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石油、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警示标志;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调查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分管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汇总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矿山安全监督科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非煤矿山、冶金、建材、有色、地质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冶金、建材、有色、地质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警示标志;负责完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项目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监管行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参与调查相关行业的伤亡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监管行业之外的生产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分管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联系焦煤集团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巩固小煤矿、小曛矿整顿关闭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业安全监督科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电力、贸易、机械、轻工、纺织、邮政、电信、烟草、盐业、公路、水运、铁路、军工、建筑、水利、林业、旅游、饮食和文化娱乐聚集场所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监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警示标志;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监管行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参与调查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分管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汇总全市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技术装备与行政事项服务科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负责以下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及报批工作: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条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事项。
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负责安全工程师的考试管理等工作;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及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牵头协调汇总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全市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负责制定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有关措施、办法;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组织、指导全市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承办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除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科和行业安全监督科管辖范围之外的党政群机关、学校、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参与上述单位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事故调查处理科
组织调查处理全市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参与配合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救援能力的审核;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日常安全生产监察信息的报送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级机构:
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负责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接受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的举报。对隐瞒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立案查处;组织开展综合性、专业性的安全执法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
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市安全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它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技术条件考核;负责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技术性安全评价工作;为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提供试验、检测等技术支持,出具技术分析报告;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工作。